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2023〕12號),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從7月20日起陸續發放,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為2022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出。
根據國家規定,我省2023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
定額調整就是每人每月加發22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準,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就是與本人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累計繳費年限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月標準的2.12%加發。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在此基礎上,超過20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的增加額少于15元的,按15元發放。掛鉤調整體現效率原則,有利于激勵參保人多繳費、長繳費。傾斜調整,主要是按國家統一部署,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以及企業退休軍轉干部進行傾斜。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調整后全省將有700多萬名退休人員受益。